近日,福建省旅游局针对省审计厅对“旅游专项资金及产业政策贯彻落实情况”审计调查报告中提出的问题,积极采取整改措施。
一是针对招投标程序不够规范等问题,福建省旅游局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》、《招标投标法》、《福建省省级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》、《福建省招投标条例》等有关规定,修订了《省旅游局采购管理暂行规定》,将于近期出台。
二是针对因公出国(境)制度不完善等问题,福建省旅游局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,修订了《省旅游局因公出国(境)管理暂行办法》。规定年初要制订年度营销方案并编制年度预算,明确出国(境)目的和任务,重点控制出国(境)人员规模,加强经费审核管理,并完善信息公开制度。
三是针对内部管理和财务基础工作等问题,福建省旅游局进一步加强对涉及现金支出的内部管理,制定了《福建省旅游局公务卡管理实施细则》(闽旅〔2012〕250号),修订完善内部管理制度,制定《公务接待管理办法》和《公务用车管理办法》,严格贯彻落实“八项规定”的有关要求。
另外,福建省旅游局还进一步规范重点项目资金的管理,和省财政厅联合出台了《福建省旅游重点项目建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》(闽财外〔2013〕10号),充分发挥重点项目资金的引导作用;加强预算管理工作,将预算管理与绩效管理相结合,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