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省旅游局相关处室、省旅游质监所同省财政厅有关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,先后对福州、厦门等地5家旅行社就《福建省入闽旅游和对台旅游奖励暂行办法》(以下简称办法)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调研。调研中,工作组认真听取了各旅行社对实施《办法》和申报奖励过程中遇到的困难、问题提出的的意见及建议。各旅行社负责同志一致认为:实施入闽旅游和对台旅游奖励,是贯彻落实省委、省政府《关于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》的重要举措,对鼓励省内旅行社组织招徕省外、境外游客,做大做强海峡旅游市场,打造知名旅游目的地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。同时,工作组对各旅行社申报奖励情况进行了认真检查,对各单位提出的申报程序复杂、工作量太大、收取有关票据与旅行社业务经营不相符等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。下一步将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和要求,对奖励审核程序及《办法》进行改进和修订,确保各项旅游奖励政策用好、用准、用实。(王树华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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